New World CLUB 条款及细则

本条款及细则对新世界尊尚客户有限公司 (简称「NWLP」)之所有会员均有约束力。会员包括但不限于DIAMOND会员、VIVA会员、CIRCLE会员及本会不时指定之其他类型的会员。经此申请及成为本会会员,即表示申请人同意在成为本会会员时,接受本会不时更新及有效的条款及细则的约束。


1. 定义

"优惠"指本会或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指定合作伙伴)于会员计划下不时向会员提供或将提供的任何奖赏、服务、福利、促销推广、礼遇、优惠或类似项目。

"会员卡"指向会员签发的电子会员卡(包括但不限于DIAMOND电子会员卡、VIVA电子会员卡、CIRCLE电子会员卡及本会不时指定的其他指定电子会员卡),用于享用优惠。

"本会"指 New World CLUB 及负责营运 New World CLUB的NWLP。

"指定合作伙伴"指在会员计划下,根据该些适用的条款及细则(于此或以其他方式列明)向或即将向会员给予奖赏、服务、福利、促销推广、礼遇、优惠或类似项目的任何合作伙伴。指定合作伙伴的名单载于http://www.newworldclub.com.hk。本会有全权不时修改及更新该名单,且毋须事先通知。

"香港"指香港特别行政区。

"会员"指本会任何会员包括DIAMOND会员、VIVA会员、CIRCLE会员及本会不时指定的其他类型的会员。

"会籍"指本会任何级别的会籍。

"新世界尊尚客户有限公司"或"NWLP"指新世界尊尚客户有限公司 (New World Loyalty Programme Limited),一家于香港註册成立的公司,其註册地址为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8号新世界大厦一期30楼。

"会员计划"指由NWLP拥有及管理, 并以"New World CLUB"的名义运作的计划。

"DIAMOND会员"指该等由本会认为合适的条款及细则下,获本会接纳为DIAMOND会员的人士。

"VIVA会员"指该等由本会认为合适的条款及细则下,获本会接纳为VIVA会员的人士。

"CIRCLE会员"指该等由本会认为合适的条款及细则下,获本会接纳为CIRCLE会员的人士。

"交易"指本会不时指定的合乎会籍申请资格所需的交易。

"网站"指位于http://www.newworldclub.com.hk的网站。

除非内文另有要求,(i) 本条款及细则所提及的一种性别包含另一种性别; (ii)单数包含複数,反之亦然。


2. 登记

(a) 会员资格 — 任何年满18岁,并符合本会不时指定的入会条件的人士,均可申请会籍。

(b) 会籍登记 — 所有申请人必须提供正确及有效的手提电话号码及电邮地址登记NWC会籍。所有申请人必须是其登记的香港手提电话号码的合法拥有人以接收SMS验证码及/或,如适用,接收礼遇通知MMS讯息。本会一概不承担任何未能成功传送的手机短讯、MMS、推送通知或电邮之责任。

(c) 每位申请人只能获得一个本会会员资格并应通过真实有效的手提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登记本会会籍,所有以相同电话号码及/或电邮地址的重複登记,或一人拥有多个会籍,均不会被本会接纳。本会可将随时要求会员提供本会认为适当的信息及/或资料及/或文件,以进一步作会籍验证。若会员未能通过会籍验证,本会将保留权利撤销或终止相关会员的会籍、 其获得之相关礼遇或其他礼遇的资格(如适用) 。如出现任何怀疑以不诚实方法登记会籍、滥用及/或欺诈的情况,本会,保留採取进一步行动的权利。

(d) 会员须确保所提供之所有资料真实,正确及准确无误。如有任何错误、遗漏或无法辨识之资料,此申请或被视为无效并自动失效。

(e) 只限个人名义 — 会籍申请需为个人名义,本会不接纳以公司或团体名义的申请。如有关合资格物业业主或租.为公司,只限一位公司股东或一位公司董事申请本会DIAMOND或 VIVA会籍。

(f) 会籍期限 — 本会有权订明任何会籍的届满日期。

(g) 拒绝权 — 本会有权全权决定拒绝任何入会申请,且毋须给予任何理由。


3. 电子会员卡

(a) 会员卡 — 本会会向成功申请会籍的会员签发电子会员卡。会员或需要以手机下载应用程式以获取和保存会员卡。

(b) 会员卡的使用 — 本会及指定合作伙伴有权要求会员在换领优惠或提出有关其会籍、会员卡及优惠的任何要求时出示其本人的会员卡。本会及指定合作伙伴有权假设会员卡的持有人即为会员卡上所记载的会员,而毋须其他证据。

(c) 不正当使用 — 不正当使用会员卡可导致其会籍的终止或暂停,或本会及指定合作伙伴撤销对该会员的优惠,而不影响本会及指定合作伙伴的已有权利及补偿。


4. 不可转让

会员不可转让其会籍、会员卡及优惠。其获发的会籍、会员卡及优惠仅可由该会员使用或享用。


5. DIAMOND及VIVA会籍

(a) 会籍申请资格 — 会籍申请人或会员可申请 DIAMOND 和 VIVA 会员资格,但必须满足本会不时修订的交易要求。

(b) 取消交易/会籍取消 — 若DIAMOND会员及VIVA会员按交易获接纳成为会员,而该交易其后被取消或撤回,该会员的相关会籍将在该交易取消或更改时自动终止。本会保留要求该会员退还因获得 DIAMOND 或 VIVA 会员资格而获得的任何奖励的权利。

(c) 如本会不接受DIAMOND或VIVA的会籍申请,会籍申请人将自动註册为CIRCLE会员。


6. 资格证明

会籍申请人或会员(视情况而定)必须据本会不时指定的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 其符合会籍或升级会籍的资格。


7. 保存记录

本会有权将会员或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複製,并保留该複製版本用于审计目的。


8. 网站

任何人士对网站的使用均受网站适用的条款及细则及该网站上发佈的《私隐政策声明》规范,本会可不时对以上内容修改,更新及进行修订。


9. 享用优惠

(a) 附加条款 — 本会有权不时制订有关会籍、会员卡及优惠的附加条款及细则而毋须提前给予任何通知,唯本会将会尽力地尽早公佈该等附加条款及细则。若本条款及细则和该些附加条款及细则的规定不一致,以附加条款及细则为准。

(b) 限制 — 所有优惠须视乎供应情况,换完即止(如适用)。

(c) 资格 — 本会有权仅于会员的会籍获本会承认有效, 且会员遵循条款的情况下向该会员授予优惠。

(d) 核对身份 — 会员享用优惠时,本会及指定合作伙伴有权要求会员出示其会员卡及其他证明文件(按需要)以核对会员身份。

(e) 不同优惠 — 本会有权全权决定按不同条款及细则向不同会员给予不同优惠。

(f) 生日礼遇 — DIAMOND,VIVA及CIRCLE会员将可在其生日月份获得生日礼遇。为获得领取生日礼遇的资格,会员应在登记New World CLUB会籍时或在后续补交的书面通知中提供其出生日期。会员必须在生日日期前45个工作天成功获批核为DIAMOND或VIVA或CIRCLE会员,或已补交书面通知有关其出生日期(视具体情况而定)才可换领并获得该年的生日礼遇;否则,该会员将不会获得该年的生日礼遇。生日礼遇只可透过登入Artisanal Living App帐户换领。任何以电话、电邮或其他方式的换领申请将不获接纳。本会有全权在任何时间撤销或更改生日礼遇。


10. 无表决权

会员对本会的章程、营运或管理并无表决权,亦对本会的财产没有任何权利或任何索赔。


11. 会籍的终止或暂停

(a) 终止权或暂停权 — 如任何会员违反任何本条款及细则或不遵循本会不时作出的指示,本会有权立即终止或暂停该会员的会籍。另外,本会保留权利在本会决定的任何时候,即时终止或暂停任何会员的会籍,且毋须提前提出任何理由或作出任何赔偿。在任何情况下,本会并不为任何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

(b) 不影响其他权利 — 不论会员的会籍因何等原因终止或暂停,均不影响本会及指定合作伙伴对会员行使已有权利及补偿。

(c) 过世 — 会员过世后,该会员的会籍将被自动终止,且毋须作出任何赔偿。


12. 免责声明及责任免除

(a) 责任的限制及免除 — 本会及其僱员、附属公司、代理、供应商、合作机构,于本条款及细则下列明的、或依据法律法规或其他规定明示或暗示所应承担的责任(如有),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被免除。在不影响前述条款的情况下,本会向任何会员承担的最高责任限额在任何情况下不超过HKD100。

(b) 权利的放弃 — 会员被视为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条款及细则,及同意其并没有依赖本会、本会的代表、僱员或代理人的任何声明、代表、保证或担保,且放弃其就此对本会的有关权利(如有)。

(c) 优惠品质及责任 — 在不影响本条第(b) 项的情况下,本会不对任何优惠的品质或适用性作出任何保证,且对以下各项不承担任何责任: (a)本会及任何指定合作伙伴拒绝给予优惠或拒绝接受会员卡; (b)未能提供任何优惠; (c)本会及任何指定合作伙伴拒绝替换或更换任何优惠、作出赔偿或奖赏。


13. 争议及解决

若会员及指定合作伙伴因本条款及细则或优惠引起任何争议,双方须自行协商解决。


14. 指定合作伙伴之条款

指定合作伙伴可能制订适用于会员的有关优惠的附加条款及细则。会员同意遵守该等有关优 惠的条款及细则。


15. 修改权等

(a) 变更权 — 本会有权在任何时间修改会员计划的结构、内容及其他特质,包括但不限于参加会员计划的条件,或推行其他会员或优惠计划。

(b) 终止权 — 本会有权在任何时间出于其认为合适的任何考虑(包括商业考虑),修改、暂停及终止会员计划,且不需提出任何理由或作出任何赔偿。在任何情况下,本会不对就此对任何一方造成的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


16. 其他条款

(a) 转移的权利 — 本会有权按本会认为合适的条款及细则,在任何时间全权自行决定转移、转让、抵押、分包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本条款及细则下或会员计划中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且毋须事先通知会员。

(b) 修改权 — 本会有权在任何时间修订及修正本条款及细则,且毋须事先通知。

(c) 解释权 — 本条款及细则的解释权归本会。如有任何争议,以本会对相关方作出的最终决定为准。

(d) 以英文版本为准 — 本条款及细则的中文版本仅供参考。若英文版本与中文版本的规定不一致,以英文版本为准。


17. 全部协议

本条款及细则及其中明确提及的规定或文件构成本会及会员的全部协议,并取代所有本会与会员就此事在此之前的所有会谈、函件、协商、过往安排、谅解及协议。


18. 适用法律

本条款及细则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对此具有非专属管辖权。